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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張純芳 - 一般公告 | 2022-03-19 | 點閱數: 316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8日臺教學(五)字第1112801427A號函辦理。 二、 本競賽以學生的角度傳達「防制毒品、防制霸凌」主題。新型態毒品層出不窮、校園霸凌事件頻傳,為宣達正確資訊,防範毒品危害與霸凌事件,透過學生的創意與巧思,團結同儕的力量一起向毒品、霸凌說不,讓「學生成為最佳的反毒、反霸凌代言人」,達到宣導的正面效果。 三、 為增加競賽的多元性,本屆競賽區分為2組,說明如下: (一) 「防制毒品」:以「新世...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張純芳 - 一般公告 | 2022-03-19 | 點閱數: 313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3月17日FDA藥字第1111402412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學童對「長輩用藥安全」及「藥師」的認識,特舉辦旨揭活動,希望讓學童藉由參繪畫比賽過程中,近距離觀察「藥師」職業及畫出想告訴長輩用藥知識,讓自己也可從中學到用「藥」的知能。 三、 活動資訊亦公告於該署FB粉絲專頁(https://zh-tw.facebook.com/tfda.dr.medicine/)及TPIP官方網頁,請各校踴躍報名參與。
張純芳 - 一般公告 | 2022-03-18 | 點閱數: 301
一、 本校設有體育班,發展田徑、桌球項目,為本市體育重點發展學校及教育部體育署基層訓練站。 二、 本校體育班重視學術均衡發展,於星期六實施學科加強,聘請老師針對學生學科方面加深學習。 三、 招生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15日(星期五)止。 四、 懇請貴校公告本校招生訊息及鼓勵對(田徑、桌球)運動有興趣或具有潛能學生踴躍報名,為本市培養優秀(田徑、桌球)運動選手。 五、 ... 觀看完整文章
張純芳 - 校內公告 | 2022-03-18 | 點閱數: 227
需登入,並限「管理員 , 教師與職員 , 行政人員」等群組觀看
張純芳 - 一般公告 | 2022-03-18 | 點閱數: 315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2 月 18 日桃教體字第 1110014833號函辦理。 二、 招收項目:田徑、柔道。 三、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4月15日(星期五)16時止。 四、 甄選時間:111年4月23日(星期六)上午09:00。 五、 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號),連絡電話:03-478-2024轉317,聯絡人:張逸婷... 觀看完整文章
張純芳 - 一般公告 | 2022-03-18 | 點閱數: 217
一、 依據本府111年3月10日府經綜字第1110061905號函辦理。 二、 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
活動 張純芳 - 一般公告 | 2022-03-18 | 點閱數: 340
一、 為鼓勵兒童在藝術的探索中,發揮對日常生活情境的想像,本館特辦理「夢不落-我的飛行夢想」特展,邀集臺日8位藝術家,以繪畫、機械裝置、錄像、擴增實境與創意互動區等不同體驗形式,邀請親子共同沉浸於飛行的無邊想像。 二、 旨揭展覽自111年3月11日至5月1日於桃園市兒童美術館(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5樓)展出,歡迎蒞臨參觀,詳情請至本館官網(https://tmofa.tycg.gov.tw/)或臉書粉絲專頁查看。
張純芳 - 一般公告 | 2022-03-18 | 點閱數: 309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13658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心智障礙青少年之性與生殖健康,提升第一線實務工作者相關專業知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杏陵醫學基金會辦理旨揭研習會。 三、 檢附旨揭研習課程簡章1份,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 (一) 財團法人杏陵醫學基金會:彭小姐,電話:02-29333585。 (二) ... 觀看完整文章
張純芳 - 一般公告 | 2022-03-18 | 點閱數: 310
一、 依據國立臺灣戲曲學院111年3月4日戲曲教字第111500064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招生暨轉學考包含京劇科及民俗技藝科,招收國小5年級(含)以上學生。 三、 重要期程說明如下: (一) 報名期程:111年3月1日(星期二)至111年6月27日(星期 一)止。 (二) 報名方式:採網路上傳或紙本通訊報名,擇一即可。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張純芳 - 一般公告 | 2022-03-18 | 點閱數: 350
一、 依據本府111年3月10日府體綜字第1110056711號函辦理。 二、 旨揭防疫管理指引,教育部依據指揮中心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之規定,修正游泳池出現確診者之應變措施,重點如下: (一) 於確診病例可傳染期內,與確診病例於該場域活動之其他人員(非密切接觸者),應依衛生主管機關之指示與安排,每3-7日進行一次 SARS-CoV-2 抗原快篩或核酸檢測(家用型快篩或實驗室機型),至最後一名確診病例離開該場域後次日起10日止。 ...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