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辦理。 |
二、 | 協助學務人員掌握「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重點,強化相關程序與知能,透過案例探討,提升實務處理及調和能力,以有效預防與化解學生衝突,修復同儕關係,遂辦理旨揭研習,請各校檢視校內教師研習經歷,由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優先報名。 |
三、 | 旨揭研習辦理資訊如下: |
(一) | 時間: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8時30分至17時。 |
(二) | 地點:桃園市立大園高中(337303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8號) |
(三) | 參與對象:本市所屬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考量場地人次有限,請114學年度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務必參加,並優先報名參訓,114年10月26日後開放非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報名。 |
(四) | 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開課單位:新莊國小;研習代號 E00141-251000002)報名。因研習場地座位有限,報名人數上限為175名,即日起至114年10月25日,由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優先報名,114年10月26日後至11月10日開放非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及生教副組長)報名。 |
四、 | 本局同意本市所屬學校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出席,所遺課務,請公務排代,並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先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補助。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單位核發7小時研習時數。 |
五、 | 本案倘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洽新莊國小蔡忠勳主任,電話:(03)3231264分機310。 |
六、 | 檢送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