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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學務組 - 一般公告 | 2025-10-15 | 點閱數: 10
說明:
一、 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辦理。
二、 協助學務人員掌握「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重點,強化相關程序與知能,透過案例探討,提升實務處理及調和能力,以有效預防與化解學生衝突,修復同儕關係,遂辦理旨揭研習,請各校檢視校內教師研習經歷,由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優先報名。
三、 旨揭研習辦理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8時30分至17時。
(二) 地點:桃園市立大園高中(337303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8號)
(三) 參與對象:本市所屬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考量場地人次有限,請114學年度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務必參加,並優先報名參訓,114年10月26日後開放非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報名。
(四) 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開課單位:新莊國小;研習代號 E00141-251000002)報名。因研習場地座位有限,報名人數上限為175名,即日起至114年10月25日,由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優先報名,114年10月26日後至11月10日開放非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及生教副組長)報名。
四、 本局同意本市所屬學校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出席,所遺課務,請公務排代,並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先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補助。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單位核發7小時研習時數。
五、 本案倘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洽新莊國小蔡忠勳主任,電話:(03)3231264分機310。
六、 檢送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