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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4-02-27 | 點閱數: 74

「降低就學費用」及 「育兒津貼&就學補助」家長須知

 

親愛的家長您好:

桃園市配合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對於 6 歲以下幼兒 教育及照顧,幼兒就讀公立、非營利及準公共等幼兒園「降低就學費 用」;

未就讀上列幼兒園及家長自己照顧者「發放 2 歲至未滿 5 歲育 兒津貼或 5 歲就學補助(以下簡稱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

 

一、降低就學費用:

(一)就讀公立幼兒園:第 1 胎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 1,000 元,第 2 胎以上、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免 繳費用」。

(二)就讀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設立之職場互 助教保服務中心、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第 1 胎家 長每月繳費不超過 2,000 元,第 2 胎不超過 1,000 元,第 3 胎以上、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

(三)就讀準公共幼兒園:第 1 胎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 3,000 元, 第 2 胎不超過 2,000 元,第 3 胎以上不超過 1,000 元,低收 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

(四)就讀上開幼兒園不得領取2至4歲育兒津貼及5歲就學補助。

 

二、育兒津貼&就學補助: 幼兒未就學或就讀私立幼兒園者得申請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第 1 胎每月 5,000 元、第 2 胎每月 6,000 元、第 3 胎以上每月 7,000 元。查詢補助領取情形請洽教育部指定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

 

三、注意事項:

(一)自公立、準公共、非營利幼兒園等幼兒園離園或轉學: 幼兒離園後如未就學或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需自行申請育 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申請方式請洽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 教 育 部 指 定 網 站 線 上 辦 理 (https://eservice.k12ea.gov.tw)。

(二)依據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 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育兒 津貼及就學補助至遲應於當年度 12 月 31 日以前提出各月份 之申請。但逾幼兒入國民小學始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