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12月27日府農務字第1130360244號函及維家紅火蟻防治有限公司114年10月7日維桃施字11400003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本所委託維家紅火蟻防治有限公司辦理,本次入侵紅火蟻餌劑防治勞務工作期程於114年10月25日開始施作(遇雨順延或天候不佳,施作日期將順延),應完成履約期限為同年12月20日,且由馮清龍君(聯絡電話0983-650-621)為防治工作聯絡人。 |
| 三、 | 本次灑佈藥劑有效成分為美賜平(Methoprene),藥劑相關資訊請洽植物保護資訊系統查詢(https://otserv2.tactri.gov.tw/PPM/)。 |
| 四、 | 請各里辦公處協助向轄內居民宣導相關施作事宜。另施藥後24小時內,請各單位協助宣導不進行澆水灌溉動作。 |
| 五、 | 本次規劃防治區域涵蓋公園等民眾及孩童進出頻繁區域,請維家紅火蟻防治有限公司施作時注意周遭人員安全。如需進入校園(或研究單位)施作,請先行與學校或機關聯繫。 |
| 六、 | 本案請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准許防治隊所用之各種機械、器材及車輛於本區作業時使用。 |
| 七、 | 檢附本案擬定施作計畫表1式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