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5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龍獅運動錦標賽暨115年全民運動會龍獅運動代表隊選拔賽」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龍獅運動委員會115年1月16日桃獅字第1150000001號函辦理。 |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5年4月11日(星期六),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三段100號)。 |
| (二)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3月22日止,採網路線上報名(http://www.tondar-cn.com/WuShu/index.php),並請於115年3月27日前寄送報名表及匯款證明影本至桃園市體育總會龍獅運動委員會(桃園市桃園區莊二街17號)。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本賽事活動誠摯歡迎全國各級學校選手報名參加,敬請各縣市政府協助公告周知活動資訊。 |
| 五、 | 有關賽事最新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 |
| 六、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龍獅運動委員會(郭謙慧小姐,電話:0988-088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