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市體育總會保齡球委員會辦理「115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保齡球錦標賽」變更競賽日期及地點一案,請轉知所屬踴躍參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115年8月17日桃體總字第1150000851號函暨所屬保齡球委員會(下稱保委會)115年8月9日桃體保齡球字第1150809001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賽事由本局主辦,保委會承辦,因故變更競賽日期及地點,說明如下: |
| (一) | 變更競賽日期:中壢亞運保齡球館,原定115年9月5日至6日,變更為115年8月29日至30日。 |
| (二) | 報名期限變更:原定115年8月1日0時至8月31日23時59分,變更為115年8月16日0時至8月28日23時59分。 |
| (三) | 報名方式:增列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GUTjbFAvgeHn6ziq8。 |
| (四) | 領隊會議變更:原定115年9月4日中午12時30分,變更為115年8月28日原時段。 |
| (五) | 裁判會議變更: 原定115年9月4日下午1時,變更為115年8月28日原時段。 |
| (六) | 單位報到、賽程抽籤時間及地點變更:原定115年9月4日 下午1時30分假中壢亞運保齡球館,變更為115年8月29日上午8時30假原場地辦理。 |
| 三、 | 旨揭賽事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修正版)1份,或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News.aspx?n=11694&sms=14822)。 |
link to https://www.edu.tw/PrepareEDU/Default.aspx
link to https://168.motc.gov.tw/
link to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
link to https://disaster.moe.edu.tw/WebMoeInfo/NewInfo
link to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
link to https://168.mo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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