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健康促進中心議題學校-「正向心理健康促進」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目的: |
(一) | 培養全市親師生正向心理健康促進教育核心能力,期使有健康生活、健康知覺和正向心理健康知識、技能及態度。 |
(二) | 透過學藝競賽提升正向心理健康觀念。 |
(三) | 為落實健康促進學校,提倡正向心理健康觀念,並提升兒童美術教育,特舉辦本項比賽。 |
三、 | 參加學生:請各校徵選高中、國中、國小高年級(小五、小六),每校最多二件,每位學生限投稿一組一件。 |
四、 | 獎勵方式: |
(一) | 第一名(高中1名、國中1名、國小2名,共計4名):獎狀1紙及禮券1,200元。 |
(二) | 第二名(高中1名、國中2名、國小3名,共計6名):獎狀1紙及禮券800元。 |
(三) | 第三名(高中1名、國中2名、國小3名,共計6名):獎狀1紙及禮券500元。 |
(四) | 佳作(各組若干名):獎狀1紙。 |
五、 | 請各校於110年12月30日(星期四)前將學生作品、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以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等,以郵寄或親送至幸福國小學務處(33345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115巷20號),並請於信封處註明「健康促進健康體位學藝競賽」。 |
六、 | 本案倘有疑問者,請洽幸福國小學務處衛生組長,電話:03-3194072分機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