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1月27日移署移字第1110017307號函及本局111年1月10日桃教中字第1110001946號函(諒達)。 |
二、 | 旨揭計畫報名方式如下: |
(一) | 除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外,申請其餘獎項均須由「目前就讀之學校」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另前揭學校如為「首次」申請,則須先以「1100139328」公文字號於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
(二) | 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者」自行於系統完成線上申報,並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另申請者如為「首次」申請,則須先於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
三、 | 另系統僅於111年2月14日至同年3月14日,開放受理報名作業,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各校依上開時間完成報名及相關申請資料寄送事宜,如尚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洽詢下列專線: |
(一) | 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604、2605、2606、2548、2549及2579。 |
(二) |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270、271、308、562及573。 |
四、 | 檢附旨揭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