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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幼兒園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3-08-09 | 點閱數: 417

親愛的家長您好:

配合桃園市政府「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政策,以下幾點請家長留意!

 

一、本案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就讀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合法立案教保服務機構。

(二)學齡滿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

(出生日期:105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

(三)設籍桃園市。

 

二、本案一學期補助新臺幣4,500元,每人限補助一次,不得重複領取,轉學或中途入學者亦同;

幼兒於補助申請時,需實際就讀本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

 

三、家長申請流程

(為確保權益,請務必於期限內填寫!)

請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於

112年 8月21日(星期一)至112年8月25日(星期五)

至「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申請」網站

(網址: https://child.shlps.tyc.edu.tw)

填寫幼兒與申請人基本資料等相關資訊,

並上傳申請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及存摺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