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配合桃園市政府「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政策,以下幾點請家長留意!
一、本案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就讀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合法立案教保服務機構。
(二)學齡滿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
(出生日期:105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
(三)設籍桃園市。
二、本案一學期補助新臺幣4,500元,每人限補助一次,不得重複領取,轉學或中途入學者亦同;
幼兒於補助申請時,需實際就讀本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
三、家長申請流程
(為確保權益,請務必於期限內填寫!)
請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於
112年 8月21日(星期一)至112年8月25日(星期五)
至「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申請」網站
(網址: https://child.shlps.tyc.edu.tw)
填寫幼兒與申請人基本資料等相關資訊,
並上傳申請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及存摺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