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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張純芳 - 一般公告 | 2021-10-19 | 點閱數: 469
一、 依據桃府110年10月14日府農務字第1100261952號函辦理。
二、 鑒於本市並非荔枝及龍眼主要產區,荔枝椿象多出現於非農業區之龍眼、荔枝或臺灣欒樹等無患子科行道樹,為有效防治荔枝椿象,非農業區之荔枝椿象請依下列說明進行防治作業:
(一) 清園整枝:維持田區清潔,減少蟲源孳生或藏匿空間。
(二) 物理防治:利用捕蟲網(內裝冰醋酸)將成蟲移除,及摘除卵塊丟入塑膠袋密封丟棄。
(三) 生物防治:釋放荔枝椿象的卵寄生蜂天敵-平腹小蜂。小蜂可產卵於荔枝椿象卵內,造成椿象卵死亡無法孵化,下一代平腹小蜂則繼續於田間交配並尋找新的荔枝椿象卵寄生。
(四) 化學防治:非農業區核准之環境用藥,請逕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網站(網址:https://mdc.epa.gov.tw/PublicInfo/Permit/List)查詢。
(五) 非化學農藥防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開發非化學農藥防治用藥技術,提供各執行單位運用:經試驗研究單位測試植物皂素 (PH值9-10),含40%脂肪酸鉀鹽(potassium salts of fatty acids, FAPS)(40%脂肪酸鉀鹽、60%水)稀釋倍數100倍防治成效較佳。
三、 有關非化學農藥防治用藥技術,可洽詢國立臺灣大學昆蟲學系許如君教授02-33664944或農試所應用動物組黃毓斌博士04-23317634。
四、 有關荔枝椿象荔枝椿象防治方式宣導(摺頁),可至本府農業局網站(https://agriculture.tycg.gov.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荔枝椿象防治方式宣導查詢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