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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兩公約教育訓練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113年3月11日院人權字第11302508600號函暨本府113年3月12日府法綜字第1130067593號函辦理。
二、 請各校及各單位宣導同仁於113年8月23日前至「e等公務員+學習平臺」點選有關兩公約課程學習,以利彙整續辦。

行事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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