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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訊息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4年8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5020A號函、「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國民教育法」第45條及第46條,暨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二、

為使學校瞭解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建置「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

並設置「相關法規」、「申訴、再申訴格式範例」、「資料檢索」、「人才庫名單」及「諮詢服務資訊」「宣導資料(含學生申訴手冊)」及「問題專區」等資料,提供下載運用。請貴校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向師生宣導,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 請學校確依本辦法第62條第1項規定:「學校應將學生申訴制度列入學生手冊及學校網站,廣為宣導,使學生了解申訴制度之功能。」
四、

承上,為瞭解實務落實情形,請貴校於114年8月28日(星期四)前協助填報「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資訊公開落實情形調查表」,

填寫網址如下:

https://reurl.cc/Mzj3lk

 

行事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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